天津永兴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乙方:天津永兴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风荷园16楼底商4门
电话:022-28366880/28366881
传真:022-28366882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订立下列规定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一、 产品名称及数量

门 樘。

二、 产品规格及质量(包括颜色)

尺寸为 米宽及 米高 樘;配置为

三、 合同价格:

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 本价格由乙方将设备包装完好并负责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3. 此价格包括乙方负责安装。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预付款。
2. 货物发运至现场并在安装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30%货款。
3. 安装调试完成后三天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15%货款。
4. 一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余款。

五、 供货日期:

1.合同签定并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天,乙方须将货物一次性运至甲方指定地址并负责安装。
2.由甲方原因造成之工期拖延,则交期顺延。

六、 安装:

安装地址:
甲方提前按附件准备好安装现场条件,如4线电源插座;在安装所需条件下,乙方负责安装。具体安装时间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七、 储放:

所订设备是采用厂家标准包装,保证门扇及门的表面不会损伤,如有特别要求,费用另计。
八、 质保期:

质保期为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设备开机使用时需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九、 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1. 按乙方的企业标准,提供全新设备,保证设备的各零部件性能完好.
2.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
3. 由于包装或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的损坏、遗失应由乙方负责。
4. 设备调试合格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培训。
5. 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乙方提供修理设备所需之零件及人工。

十、 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 货物于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安排存货地点。
2. 甲方必须指派技术工人协助安装及准备好现场安装条件。

十一、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除非我国涉外经济法所认可的不可抗力事由可以有条件免除违约人责任外,任何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如数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拖延支付违约金应按每日1%加罚付款方应付款的滞纳金。

十二、不可抗力:

乙方不负责任何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在生产、装船或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天灾人祸如水灾、火灾、地震、罢工、民变、暴乱、战争等。

十三、仲裁:

甲乙双方对执行本合同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无条件服从,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十四、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有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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